批發及零售業-參與需量反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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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發及零售業
契約容量
需量反應
負載管理
109年度
案例編號:110-D01-110-PS05 | 行業別:批發及零售業 | 技術別:電力系統(PS)
節省電力
8
(千度)
能源節約量
1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4
(公噸/年)
節省費用
24 仟元/年
投資金額
0 仟元/年
回收年限
0.0 年
案例說明
用戶屬於量販店賣場形式之服務業,並無產品製作之生產線,主要為販售生鮮食品和日常用品等,因此主要用電設備屬於空調系統以及照明設備。 用戶之經常契約容量約1,000 kW,目前為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中需量競價的參與用戶之一,抑低契約容量約為100 kW,在2022年需量競價執行成效中,該用戶最高執行率約為140%,為同產業排名前30%之用戶。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用戶製程流程
在了解用戶的基本特性後,可以將用戶與空調主機調控相關之的流程整理出如下圖,用戶主要用電為空調主機,用於維持場域溫度,偶爾依據現場人流狀況進行運轉參數的調整,並以巡檢的方式來確保各區域的狀況。
用戶電力分布
主要用電設備為空調設備,占總用電70%,其次為照明設備約占15%,用電設備主要以冰水主機為主。
抑低做法與成效
用戶主要用電為空調主機與照明設備,空調主機主要用來保持場域溫度,因此可依據現場之狀況進行設備調節,而照明設備則考量到用電占比與民眾觀感,較不考慮進行配合。
因此,若在日前或當日接收到台電通知,由負責人評估抑低時段調整空調/冰水主機溫度對於場域的影響,若判斷當時的來客量或場域狀況可配合執行,則在抑低時段調整冰水溫度,並觀察場域現場狀況;若接獲通知後判斷該抑低時段對於溫度的需求較大,若調整溫度會導致其他影響,則不配合執行。
用戶目前參與負載管理措施中的需量競價方案,其抑低契約容量約為100 kW,執行率最高可達140%,推估一年可降低8千度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