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明
本公司依「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與縣市政府及動能原廠三方組成「車輛團隊」,再導入27輛電動公車,每年預計可節約燃料費支出11,145,145.44元,減少碳排1,112.4公噸。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一、本市自107年起推廣低碳、綠能的電動公車及綠色公車調度場站,期盼為交通環境的永續發展紮基,107~111年規劃推動400輛電動公車上路,逐步督導及輔導公車業者引進優良電動車輛、累積電動公車車隊之營運經驗,培養營運、調度及維修技術所需之電動公車人才,創造車隊永續經營之規模經濟,期望與行政院共同成就「119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之遠景,同步達成「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作業要點」鼓勵優質車商、業者投入市場及提升產業競爭力之目標。
二、本公司依「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與縣市政府及符合審驗之動能公司(電動車製造廠)三方組成「車輛團隊」,共同完成「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營運計畫書」並已函送交通部公路總局審驗。目前已完成保留決標,後續配合政府審查及補助時程,可完成汰換納入營運。
三、預估導入27輛羅斯福路幹線電動公車,可節約燃料費支出11,145,145.44元,減少碳排量1,112.4公噸。
四、依據109年營運數據,羅斯福路幹線公車行駛總里程為 1,557,425.1公里,耗油713,265公升,推算可減少碳排量247.2公噸。(以每度電行駛1.01公里計算)
1,557,425.1 /1.01 = 1,542,005.05度電(全年耗電量)
713,265 * 2.66 = 1,897,284.9公斤(換算柴油車行駛之碳排量)
1,542,005.05 * 0.509 = 784,880.57公斤(電動車碳排量)
1,897,284.9–784,880.57 =1,112,404.33公斤≒1,112.4公噸 (年減碳排量)
五、預估27輛電動公車耗電量為1,542,005.05度,平均電費每度1.996元,每年可節約柴油558,726.11公升、節省燃料費支出11,145,145.44元。(以本公司110年採購柴油平均每公升19.94元計算)
713,265 * 19.94元/公升 = 14,222,504.1元(柴油車燃料費用)
1,542,005.05 * 1.996 = 3,077842.08(預估全年電費)
14,222,504.1–3,077,842.08=11,144,662.02元≒11,144.66仟元(年節約燃費)
11,144,662.02 ÷ 19.94 = 558,909.83公升 ≒ 558.91公秉(全年節省燃油數)
558,909.83 * 0.9333 / 1,000 = 521.63公秉油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