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明
本公司109年於A站汰舊換新236區及251區計16輛電動公車,並於同年12月28日通車營運,此站為本公司第二個電動公車場站,並且建置「充電智慧排程系統」,以有效調節運用電力,迄110年4月31日止,節約燃料費支出2,508,546.47元,減少碳排247.19公噸。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一、依本公司汰換規劃,配合公路總局「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大客車作業要點」,提出236區及251區及819線計22輛汰舊換新電動甲類大客車補助申請作業,獲公路總局同意補助,即展開全案建置作業,總計金額2億餘元,其中236區及251區計16輛已於109年12月28日通車營運。
二、16輛電動公車於110年1月1日迄4月31日,運用夜間離峰充電,有效調節運用電力,節約燃料費支出2,508,546.47元,減少碳排247.19公噸。
三、建置充電智慧排程系統:配合本次購案及政策要求,於A站建置智慧排程充電系統,所屬車輛藉由充電後臺管理介面及車輛營運排班設定、歷史車輛營運數據等,執行各車智慧排程充電,並確保各車當日電容量(SOC)均能符合營運需求。
110-E04-109-PS05_智慧排程充電系統頁面
四、110年1月至4月16輛電動公車行駛總里程 363,552.8公里,計耗電360,259.18度電,可減少碳排量247.19公噸。(以同型柴油車計算每公升2.246公里)
363,552.8公里 ÷ 2.246公里/公升 = 161,886.79公升(柴油車耗油公升數)
161,886.79 * 2.66 = 430,565.66 公斤(換算柴油車行駛之碳排量)
360,259.18 * 0.509 = 183,371.92 公斤(電動車碳排量)
430,565.66–183,371.92= 247,193.74公斤≒247.19公噸(1-4月減碳排放量)
247.19 * 3 = 741.57 公噸 (預估全年減少碳排放量)
五、110年1月-4月16輛電動公車耗電量為360,259.18度,電費718,964.38元,等同消耗柴油 161,866.79公升,可節約燃料費支出2,508,659.41元。
(以本公司109年採購柴油平均每公升19.94元計算)
161,866.79公升 * 19.94元/公升 = 3,227,623.79 元(換算柴油車燃料費用)
3,227,623.79–718,964.32=2,508,546.47元 (1-4月節約燃料費)
2,508,546.47 * 3 = 7,525,639.41 元 ≒ 7,525.64仟元 (預估全年節約燃料費)
2,508,546.47 ÷ 19.94 = 125,804.74公升 ≒ 125.8 公秉(1-4月節省燃油數)
125,810.74 * 3 = 377,414.22公升 ≒ 377.41 公秉 (預估全年節省燃油數)
377.41 * 0.9333 = 352.24 公秉油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