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尖峰用電及加強推動實質節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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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程
尖峰管制
需量競價
107年度
案例編號:107-A01-107-PE02 | 行業別: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技術別:製程設備(PE)
節省電力
251
(千度)
能源節約量
24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139
(公噸/年)
節省費用
803 仟元/年
投資金額
19 仟元/年
回收年限
0.0 年
案例說明
1. 楊梅工廠除了產能增加,同時需兼顧夏季尖峰管制,減少超約罰款,已實施作業時段調整及關閉部分環境降溫設施,有效的將用電需量由9,350瓩降低至9,000瓩。 2. 因近期台電供電吃緊,經濟部已於5/8公告:依據能源管理法第8條規定,6/1起將實施「契約容量1000瓩以上能源用戶應遵行之節約規定」,於台電預估隔日之備載容量在 90萬瓩以下時,將在下午4點前通知用戶於隔日指定時段減少用電5%,視達成結果有相應之獎罰措施,視達成結果有相應之獎罰措施。本公司配合政府法令,於今年再加強推動實質節電。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本案配合台電法令。
- 為因應抑低用電需量5% (最大需量9000瓩5%=450瓩),楊梅廠規劃10項措施,合計626瓩,分為三大項:
(1)依序為作業時段調整(238瓩)。
(2)啟動發電機(200瓩)。
(3)關閉部份環境降溫設施(188瓩)。
- 參加需量時間競價(100kW/每回2小時)。
效益計算說明:
減少超約罰款:626kW×219元/kW×2倍×3次=822.56仟元。
發電機油費:200kW×4hr/次×3次=2,400度,每度發電成本8元/度,則需19.2仟元。
避免超約罰款損失效益:822.56-19.2仟元= 803.36仟元。(機會成本)
轉換流動度數:250,937度=250.94千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