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氣發電機建置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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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氣
再生能源
114年度
案例編號:114-A03-114-PE01 | 行業別: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 | 技術別:製程設備(PE)
節省電力
22,304
(千度)
能源節約量
1,918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10,572
(公噸/年)
節省費用
89,216 仟元/年
投資金額
175,000 仟元/年
回收年限
2.0 年
案例說明
建置沼氣發電機組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1]建置沼氣發電機組
[2]利用廠內廢水厭氧處理系統所產生的沼氣當成沼氣發電機的進料, 通過沼氣發電機組進行發電
[3]建置沼氣發電機組使得本廠之生質資源得以被充分利用,減少本廠之電能使用量
[補充說明]
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訂其契約容量達五千瓩以上的用電大戶應設置再生能源設備或儲能裝置,也可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方式代替,若為建置再生能源設備,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裝置容量應達契約容量的10%以上,且其所生產電力,須由再生能源義務人自行使用。
再生能源的類別中屬生質能發電的厭氧消化設備可併入用電大戶義務裝置容量計算,L3廢水廠厭氧設備所產生的沼氣將可經建置沼氣內燃機來進行生質能發電,以提供義務裝置容量。
依2020年工研院實際分析量測,L3厭氧所產沼氣總量約850M3/hr,濃度平均約計75%,並請奧地利品牌“顏巴赫”代理商所羅門公司進行發電估算,於額定狀態的有效發電效率43%下,約可產生2,788kW的最高發電量。沼氣發電設備規劃方案以建置1,394kW兩套為優先
規劃設置除沼氣發電機本體外,並包含預處理設施,後處理的SCR裝置、煙道氣廢熱回收再沸器,以及發電附屬設備與建築物等設施
[ 計算過程 ]
1. 沼氣發電潛力計算
- 沼氣總量:850 m³/hr
- 甲烷濃度:75%
- 純甲烷量:850 × 0.75 = 637.5 m³/hr
- 甲烷熱值:約9.97 kWh/m³
- 總熱能輸入:637.5 × 9.97 = 6,356 kW
- 發電效率:43%
- 最高發電量:6,356 × 0.43 = 2,734 kW
2. 為何選擇1,394kW兩套
2,788 kW ÷ 2 = 1,394 kW/套
這個配置的主要考量因素:
運轉靈活性
- 可單機或雙機運轉,適應沼氣量變化
- 維修時仍可維持50%發電能力
設備利用率
- 實際沼氣量可能有波動
- 兩套機組可依實際情況調整運轉模式
經濟效益
- 避免單一大型機組故障時完全停機
技術成熟度
- 1,394kW屬於顏巴赫標準機型範圍
- 該容量等級的沼氣發電機技術成熟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