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廠酸氣經脫硫化氫系統(DEH2S)處理後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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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硫化氫
回收
燃氣系統
硫化氫
108年度
案例編號:108-A03-108-UT01 | 行業別: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 技術別:公用設備(UT)
節省電力
0
(千度)
能源節約量
0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67,370
(公噸/年)
節省費用
2,814 仟元/年
投資金額
147,844 仟元/年
回收年限
52.5 年
案例說明
廠ARU、SRU、SAR、RUA...等酸氣排放單元,因酸氣品質硫化氫過高無法回收再利用,故僅能直接排放至燃燒塔燃燒後排放,造成能源浪費及空污危害。公用廠酸氣排放至燃燒塔之前,設置DEH2S設備去除酸氣中硫化氫後,於酸氣品質合格後(硫化氫<10PPM),經廢氣壓縮機回收至燃氣系統作為燃料再利用。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設置DEH2S設備去除酸氣中硫化氫後,於酸氣品質合格後(硫化氫<10PPM),經廢氣壓縮機回收至燃氣系統作為燃料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