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明
該超商為實施門市照明節能,進行以下之改善措施: 1.使用電子式安定器,高功率燈管 2.招牌安裝光感應及時間控制器 3.縮減門市橫招長度 4.縮減門市橫招高度併調整招牌內之燈管配置方式 5.門市橫招夜間局部點亮措施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該超商經進行改善措施後,其狀況如下:
1.原門市使用1對1T-9 40W之傳統式日光燈管(耗電量:45W)約80支/店,4支一具。
96年度進行500家改善以飛利浦T-8型32W燈管,搭配使用電子式32W×4型電子安定器(一整具4支燈管耗電為:128W/具) ,改善後降低耗電28.89%(180W/具-128W/具)=52W/具(4支燈管/具)。(80支/4*500家*52W*12小時*365天/1,000)用電節省2,277,600度。
2. 招牌開關設計採照度開關+時間控制器模式,配合冬、夏日照AM6:00~PM5:00彈性控制燈光點滅以節約用電,設定2,000Lux。
3. 橫招原設置規劃標準以完全明顯凸顯門市位置之識認性為原則,因此總長度甚至可達全建物範圍,自97年起修正橫式招牌設計原則為:以最適及合理長度為設置原則,
◎96年橫招施工設置費用,新、舊門市共108店,燈管數9,086支平均84.1支/店,換算耗用電力1,790,851度, 算式:(9086支/4*180W(45W舊燈組)*12小時*365天/1,000),平均16,582度/店。
◎97年橫招施工設置費用,新、舊門市共137店,燈管數11,288支平均82.3支/店,換算耗能1,582,126度,算式:(11,288支/4*128W*12小時*365天/1,000),平均11,548度/店。
◎98年橫招施工設置費用,新、舊門市共86店,燈管數6,601支,平均76.7支/店,換算耗能925,196度,算式:(6,601支/4*128W*12小時*365天/1,000),平均10,758度/店/年,96年~97年配置差異,1.8支燈管/店(1.8*137店=246.6支),246.6/4*128W*12*365/1,000,電力節能34,563度。
◎96年~98年配置差異,7.4支燈管/店,(7.4*86店=636.4支) 636.4/4*128W*12*365/1,000),電力節能89,198度,97~98共節能123,761度
4. 橫招高度由120cm調整為90cm,減少材質消耗及燈具使用數量,改善前後較相同長度招牌燈管用量節省1/2,98年橫招設置新舊門市共86家,實際使用燈具6601支,亦省相同數量(6,601支),換算電力度數減少925,196度(6,601支/4*128W*12小時*365天/1,000)。
5. 門市橫式招牌夜間重點部份點亮措施測試,98年共測試14家,計夜間減少400尺長度橫招牌之點亮,招牌燈管32W共400支不亮,晚間12小時計為(128W/具*100)*12h*365天/1,000=56,064度電力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