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電服務團
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

經濟部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

  • 補助購買期間11411日起至1141231日止。

  • 受理申請期間:公告日起至114310日起至115115日止。

  • 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依法設立之公法人或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醫療機構。

  • 補助產品:於能源署補助購買期間內所購置合於下列條件之空氣壓縮機、風機、泵及低壓三相鼠籠型感應電動機之完整產品,且空氣壓縮機、風機及泵需已內含電動機

  • 申請方式:申請者完成補助產品安裝後,應於「動力及公用設備補助產品系統」網站完成補助申請資料之填報,並備齊規定文件逕寄至「竹東工研院郵局第008號信箱」;信封上註明「申請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證明文件。

  • 受理補助申請專案辦公室:工業技術研究院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專案辦公室(Motor-driven systems subsidy project office,簡稱MDSS專案辦公室),諮詢專線為(03)582-0300

  • 詳細補助資訊歡迎至「動力及公用設備補助產品系統」網站(https://www.mdss.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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