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燈具全面汰換為LED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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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燈具
汰換
111年度
案例編號:111-E04-110-LS02 | 行業別:金融及保險業 | 技術別:照明系統(LS)
節省電力
1
(千度)
能源節約量
0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1
(公噸/年)
節省費用
4 仟元/年
投資金額
0 仟元/年
回收年限
0.0 年
案例說明
將招牌燈具全部汰換為LED燈具。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因應總行減碳目標時,同時思考還有哪些節電措施可再精進,發現分行的招牌燈具不是LED燈具,因此搭配總行整體規劃案全面汰換為LED燈具。
設置定時開關配合季節日落時間設定招牌燈開關時間,夏季18:30~22:00、冬季17:30~22:00除達到本行廣宣效果,也避免長時間點亮招牌燈,達到節能效果。
111-E04-110-LS02_招牌燈具汰換為LED燈具
111-E04-110-LS02_節電數據統計
111-E04-110-LS02_節電數據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