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內燈具全面汰換為LED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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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燈具
汰換
111年度
案例編號:111-E04-110-LS01 | 行業別:金融及保險業 | 技術別:照明系統(LS)
節省電力
3
(千度)
能源節約量
0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2
(公噸/年)
節省費用
8 仟元/年
投資金額
0 仟元/年
回收年限
0.0 年
案例說明
將分行內層板燈、日光燈組、平板燈及崁燈全部汰換LED燈具。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透過總行能環管系統推動經驗分享中,發現燈具汰換為LED燈具能有效節電且回收年限較短LED燈具有較佳光效率、光衰低、壽命長、較低的水銀劑量填充且單一燈管瓦特數相對較低的優點,且以LED燈具取代T8燈具時,相同面積照度不變,但整體耗電量將大幅度降低,故基於節能考量,因此在REMODEL規劃時,即規劃將行內所有燈具汰換為LED燈具。
111-E04-110-LS01_燈具汰換為LED燈
汰換前:6.9kW*8H*22(日)*12(月)=14,573度汰換後:5.5kW*8H*22(日)*12(月)=11,616度
年節省電力:14,573-11616=2,957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