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A三廠100區3樓東側照明改LED節電改善
41
LED
汰換
113年度
案例編號:113-A03-110-LS02 | 行業別: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 技術別:照明系統(LS)
1
(千度)
0
(公秉油當量/年)
1
(公噸/年)
2 仟元/年
59 仟元/年
25.7 年
案例說明
節省電力用量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BPA三廠100區3樓東側共有6盞照明,燈組採傳統高壓鈉氣燈照明,每盞功率為100W。
燈具陸續損壞,擬更換為相同照度之LED燈具,可節省電力。
舊燈功率為100W,新型LED燈功率為60W,6盞燈泡於改善前用電量為100W*6盞/1000=0.6度/小時,
改善後用電量為60W*65盞/1000=0.36度/小時,相當於1.0512仟度/年。
節電量為0.6-0.36=0.24度/小時,電費為2.2元/度,
年效益為0.24度/小時*2.2元/度*365天/年*12小時/天=2.312仟元/年。減碳量0.886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