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移轉至半尖峰時段運轉
144
運轉時間
尖峰時段
節省購電
112年度
案例編號:112-A03-111-PS02 | 行業別: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 | 技術別:電力系統(PS)
0
(千度)
0
(公秉油當量/年)
38
(公噸/年)
0 仟元/年
0 仟元/年
0.0 年
案例說明
將廠內部分設施運轉時間調整至半尖峰時段運轉,達到節省購電支出。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利用半尖峰(22:00~24:00、0:00~16:00)時段電價(夏季3.67元/度)較尖峰(16:00~22:00)時段電價(夏季5.93元/度)便宜,調整廠內部分設施如二期污泥接收泵及固體廢棄物破碎機等相關設施之運轉時間,在不影響廠內正常運作條件下,將運轉時間調整半尖峰(0:00~16:00)時段運轉,使用半尖峰時段較低之電價,節省電費支出。 1.調整廠內部分設施運轉時間,將運轉時間移轉至半尖峰時段運轉,節省電費支出,降低用電負荷,夏季6~9月(共122天)。 2.節省費用=二期污泥接收泵電費+固體廢棄物破碎機電費=(75+85.88)(kw)×8(hr/day)×122 (day/年)×(5.93~3.67)(元/kw)=354.86(仟元/6~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