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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 依據行政院核定之節約能源措施(2)第二十條(舉辦各類節約能源觀摩、表揚及展示等推廣活動,並編印節約能源技術宣導資料,以促進節約能源技術交流等事項)辦理。
2. 88年8月5日行政院2640次院會通過「全國能源會議結論具體行動方案」之行動計畫十一、加強能源教育宣導之(二)1.辦理節約能源績優廠商表揚活動及觀摩研習會。 二、宗旨:為鼓勵公、民營企業及機構推動節約能源、建立能源查核及管理制度,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特選拔並表揚節約能源績效卓越之公、民營企業及機構。 三、辦理單位:指導單位:經濟部 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委員會 執行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能源與資源研究所
協辦單位:中技社節能技術發展中心、各產業同業公會 四、獎別與獎額:(一)本表揚活動以公、民營企業及機構為評選對象,產業分組如下: 1.製造業: A組:金屬基本工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化學材料製造業,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水電燃氣業 B組: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通訊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運輸工具 、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製造修配業, 金屬製品業,精密光學醫療器材業、木竹製品業,印刷及其輔助業 C組:食品及飲料製造業,紡織業,塑/橡膠製品製造業, 化學製品製造業,菸草製造業,成衣服飾製品製造業, 其他工業製造業 2.非製造業: D組:批發及零售業(包含百貨公司、超級市場、連鎖式便利商店、 零售式量販店..等等) E組:住宿及餐飲業,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 F組:公共行政業,醫療保健服務業,教育服務業,其他非製造業
(二)評選各行業節約能源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成效優良之公、民營企業及機構,頒發節約能源績優獎,分為: 1.傑出獎:以6家為限,依行業分組,每組錄取1家,頒發獎座。若未達得獎標準則從缺,其缺額經評審委員會議決後,可彈性調整增加為優等獎之名額。 2.優等獎:總數以12家、每組錄取2家為原則,頒發獎座。若某一組之廠商未達得獎標準則從缺,其缺額經評審委員會議決後,可彈性調整增加其他組錄取家數。 3.審查專家小組經複審會議討論,得建請評審委員會增加優等獎之名額。 五、參選資格:(一)政府機關、學校及依法設立之公、民營企業或機構。 (二)最近二年內無重大不法記錄或妨礙名譽之情事者。 (三)最近二年內已獲得節約能源績優獎者不得參選(同公司不同廠或分支機構,不受此限) 六、參選及報名方式:(一)公、民營企業及機構可依下列方式擇一報名參選: 1、自行參選。 2、由公會、縣市政府、園區管理局或工業區服務中心推薦。 3、由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與中技社執行「能源查核」計畫與「產業節能技術服務」計畫推薦節能成效優良之機構參選。 (二)參選單位應填寫相關參選文件(一式三份): 1、推薦書(如附件一,自行報名者免附)。 2、報名表(如附件二)。 3、績優事蹟摘要表(可簡附相關圖片)(如附件三-1)。 4、能源管理與節約能源推動調查表(如附件三-2)。 5、成效資料表(如附件四) 七、評審作業:(一)評審程序: 本表揚活動之評選作業分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 1、初審:由審查專家進行書面資料審查。 2、複審:由審查專家進行實地訪查。 3、決審:由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審議,議決得獎公、民營企業及機構 名單。 (二)評審準則:評審項目及權重(如附表一)。 (三)評審委員會:由政府相關單位主管及產學能源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 審查專家:由產官學組成,進行初審及複審評選作業。 八、表揚與獎勵: (一)舉辦「九十二年節約能源表揚大會」頒獎典禮,由經濟部頒發節約能源績優獎座。 (二)得安排得獎企業拜會政府首長,以肯定得獎企業之節能績效並表達政府對此工作推動之重視。 (三)當選之績優廠商,除編印專輯、製作錄影帶及登報公開發表績優事蹟外,並透過新聞媒體批露向社會各界推廣。 (四)獲得傑出獎之公、民營企業及機構須配合舉辦「節約能源績優廠商觀摩會」,以擴散得獎之成功經驗,並塑造公司優良形象。 (五)於選拔過程通過中通過書面初審,進入複審而未獲獎之廠商,由主辦單位給予獎勵,以表達對企業致力於節約能源之鼓勵。 (六)得獎之績優廠商由經濟部行文函請對於能源管理人員及推動節約能源工作有功之人員予以敘獎。 九、配合事宜: (一)得獎公、民營企業及機構有配合提供績優事蹟照片、活動錄影及專輯所需題材之義務。 (二)獲得傑出獎之公、民營企業及機構須配合舉辦「節約能源績優廠商觀摩會」。本觀摩會得在能源基金計畫項下贊助相關費用,每家以新台幣30萬元為限(內含頒給該獲獎單位推動節約能源有功能源管理員一名新台幣2萬元獎金);其中獲傑出獎之政府機關,則由經濟部能源會協助辦理觀摩會,相關費用由主辦單位支應。 即日起至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止。
一、一、撰寫說明 (一)請依「選拔辦法」格式填具相關資料,並繳交三份書面資料及一份電子檔。 (二)本單位備有「選拔辦法」電腦檔案格式,歡迎使用。可上網下載,網址為:http://www.energypark.org.tw/,或填妥下表,以傳真或使用電子郵件信箱索取。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2年7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受理單位 有關本活動之諮詢、申請等事宜,請洽: 工業技術研究院能源與資源研究所 服務人員:陳志堅、張富宗 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6號74館 電話:(03)591-8014、(03)591-8540 傳真:(03)582-0375 電子郵件信箱:energypark@it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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