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容量定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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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容量
能源管理
112年度
案例編號:112-F03-111-PS02 | 行業別:公共行政及國防 | 技術別:電力系統(PS)
節省電力
0
(千度)
能源節約量
0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0
(公噸/年)
節省費用
211 仟元/年
投資金額
0 仟元/年
回收年限
0.0 年
案例說明
持續辦理最適化用電契約容量檢討與調整:採用內部員工自行創新研發之最適化用電契約容量分析軟體,針對本案(大安郵局)之最大用電須量進行逐月之分析,分析之結果並將提供能資源管理人員用於個案契約容量最佳設定值之定期檢討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1.推動前、後之說明:
(1)改善前狀況:108年間本大樓之用電契約容量為825kW,全年皆無超約罰款之情形,單位用電成本過高。
(2)自108年12月起,大安郵局採用由中華郵政公司臺北郵局技術科所製作之「郵政支局年度最適化用電契約容量試算表」逐月進行最適化用電契約容量趨勢分析,並獲得顯著有效降低台電用電契約容量與節省電費支出之成效。
2.推動方式:
採用由臺北郵局技術科108年以創新提案所製作之「郵政年度最適化用電契約容量試算表」(未獲郵政公司採納敘獎)逐月進行郵政支局最適化用電契約設定數值之趨勢分析,並佐以各郵政支局之業務發展與用電需求評估,由技術科與能源使用管理單位協調或擬定用電契約調昇、調降之最有利方案,並由臺北郵局能源使用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執行。
逐月分析結果與潛在年度節費效益分析如下:
二次調降用電契約之節費成效
採用由臺北郵局技術科108年以創新提案所製作之「郵政年度最適化用電契約容量試算表」逐月進行大安郵局最適化用電契約設定數值之趨勢分析結果,於111年9月與112年4月分別2次調降台電之用電契約,分別可節省年度基本電費109,620元/年與101,603元/年,2次調降合計可逐年節省年度基本電費共 211,223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