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明
該超商進行門市店舖的照明節能措施: 1.日光燈管改為高功率奇異中東型燈具 2.減少舊賣場日光燈管 3.其他燈具節能措施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該超商經過改善後:
1.97年起店舖內燈具採用『32W高功率節能燈具』
較原先使用之高功率40W日光燈具,節能20%。
原40瓦燈具電力消耗46瓦/小時,改32瓦高功率節能日光燈具消耗36瓦/小時,差異10瓦/小時.。
97年門市共使用6,445具,年節省564,582度用電:
算式:10W*24*365*6,445/1,000
98年共使用5,117具,年節省448,250度用電:
算式:10W*24*365*5,117/1,000
2.對於既有已存在之門市節能減碳政策執行,以減少門市天花板日光燈管為目標,自97 年3月份至97年8月份執行完畢,主要以環繞門市及其他非必要使用燈具予以斷電,減少燈具使用數量,以達到節能及降低成本。
共減少22,514支燈具,共節省2,549,142度/年。
3.新開門市部分:97年1月起啟動燈具減量計畫。
措施為:門市天花板燈管間距由原120cm一排放大為180cm一排。
97年度施工門市總計,燈管減少使用6,258支40w(耗電32W),換算約1,754,243度電力:
算式:32W*24*365*6,258/1,000
98年度施工門市總計,燈管減少使用3876支,換算約共1,086,520度:
算式:32W*24*365*3876/1000
4. 其他燈具節能措施:(計算基準:日光燈32W,吊燈23W)
4.1原收銀櫃台區加裝層板燈做間接照明效果。改善後將櫃檯下方間接照明予以斷電處理。98年全面停裝。措施累計共4,350支燈管,用電累計1,219,392度:
算式:4,350*32W*24*365/1,000
4.2原自助區上方固定安裝美觀吊燈,後依門市賣場燈具減量後重新規劃,門市光線足者進行拆除、不足者方予以保留,累計撤除1,294盞,年省用電260,715度:
算式:1,294*23W*24*365/1,000
4.3原玻璃櫥窗區吊燈24小時點亮。改善為與騎樓燈連動,夜晚才亮。97年施作1077盞吊燈共省108,497度。98年172盞共17,327度:
97:1077*23*12*365/1,000;98:172*23*12*365/1,000
4.4自助區與櫥窗區外之賣場區域,非必要性吊燈拆除:
97年撤1,598盞吊燈,共省321,965度。算式:1,598*23W*24*365/1,000:
98年283盞,約節省57,019度。算式:283*23*24*365/1,000
4.5騎樓深度60cm以下靠玻璃室內第ㄧ排燈具改與騎樓燈連動:97年郊區、幹道型門市優先,共施作168支燈管共省23,547度。98年實施共174支共24,388度:
97年算式:168*32*12*365/1,000
98年算式:174*32*12*365/1,000
4.6麵包架電燈迴路加裝定時器:複合麵包店109家門市,於麵包開關箱外掛定時器,連接到麵包架及托盤架殺菌燈迴路,麵包架無商品銷售時段自動斷電,省電11,458度:
算式:109*32*9hr*365/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