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照明燈具汰換為LED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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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
LED
107年度
案例編號:107-D03-106-LS02 | 行業別:金屬製品製造業 | 技術別:照明系統(LS)
節省電力
0
(千度)
能源節約量
0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0
(公噸/年)
節省費用
0 仟元/年
投資金額
8 仟元/年
回收年限
133.3 年
案例說明
緊急照明燈原設計為13W PL燈(電池容量45Wh),PL緊急照明燈故障率高且耗電,改用1.26W之LED緊急照明燈(電池容量2.16Wh)。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一般人認為緊急照明燈使用時間不多,應該不甚耗電。殊不知,為了讓緊急照明燈內之電池維持壽命,配電設計時會設計定時器,每月定時放電一次。就算整年均未停電,仍然有固定耗電量。
效益計算說明:
節省電力:(45-2.16)Wh×40盞×12月=20.56度/年=0.021千度/年。
經濟效益:0.021千度×2.77元/度=0.06仟元/年。
減少CO2排放量:0.021千度×0.554Kg/度=0.01公噸/年。
投資金額:LED緊急照明燈200元×40盞=8仟元。原PL緊急照明燈1盞為700元,且折損率高,故ROI應加上降低折損率的節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