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熄燈節能措施
485
LED
汰換
照明
111年度
案例編號:111-F03-108-LS02 | 行業別:公共行政及國防 | 技術別:照明系統(LS)
節省電力
6
(千度)
能源節約量
1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3
(公噸/年)
節省費用
24 仟元/年
投資金額
0 仟元/年
回收年限
0.0 年
案例說明
設置各單位責任區域負責人,每日巡檢責任區域,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設備。中午12:15~13:00休息時間,除全功能服務櫃台及電話客服中心外,執行熄燈節能措施。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改善前:未規劃責任分區,走廊及辦公室午休時電燈未關閉。
改善後:中午12:15~13:00休息時間關閉照明設備,節能省電。
說明:各單位責任區域負責人持續觀察,並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設備。
改善後: 休息時間走廊電燈關閉
說明:各單位責任區域負責人持續觀察,並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設備。
111-F03-108-LS02_執行熄燈節能措施前後對照圖
效益計算說明:
辦公區及走廊等4呎燈管72支;2呎燈管3,144支。
運轉時數=0.75(時/天)×22(天/月)×12(月/年)=198(時/年)。
1.節省電力:〔(13W×72支×198時/年)+(10W×3,144支×198時/年)〕/1,000=6,410度/年=6.41千度/年。
2.經濟效益:節省費用6.41千度×3.70元/度=23.72仟元/年。
3.減少碳排放量:6.41千度×0.509kg/度=3.26公噸/年。
4.回收年限:投資金額/節省費用=0/23.72仟元=0年。
5.能源效益:6.41千度× 860/9,000=0.61公秉油當量/年。
投資金額: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