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明
經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相關人員檢討後,因本校運動場、三連堂前現有照明設備為高瓦數複金屬,如以每日使用4小時、每月使用25日、每年使用8個月為計算基準,每年耗損約12,800度電(尚未將安定器及線路耗損計入)。如在相同照度之條件下,將上述燈具汰換為高效能低瓦數之照明設備,將可有極高效率之節能率。 又本校汽車工程館(R棟)現有7間普通教室,照明設備使用傳統T8燈具,如以每日使用10小時、每月使用25日、每年使用8個月為計算基準,每年耗損約27,820度電,如在相同照度之條件下,將上述燈具汰換為T5及LED燈具,將可有極高效率之節能率。 經擇定上述改善項目後,遂提送『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校園能資源管理及環境安全衛生計畫』申請相關改善。 本校所提送之『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校園能資源管理及環境安全衛生計畫』於101年3月20日經教育部核定,核定金額為新台幣363,800元整(教育部補助金額為新台幣200,000元整),但本校實際支應金額為新台幣380,000元整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經現場調查後,且在維持原有照度之前提下,運動場照明設備、學生活動空間照明設備及普通教室照明設備改善。改善方式分述如下:
(一) 運動場照明設備改善:
1. 改善前:本校運動場現有2,000W複金屬燈8盞,共16KW。
2. 改善後:在維持原有照度之條件下,將上述設備汰換為315W陶瓷燈具1座與250W陶瓷燈具5座,共1.565KW。
3. 使用師生人數:本校運動場除提供進修部同學上課外,尚提供予鄰近居民使用,已期達敦親睦鄰之功效。因該場地可同時提供予6個班級使用,如以每班使用人數為60人、每日使用4小時、每月使用25日、每年使用8個月為計算基準,運動場每年使用師生人數可達288,000人次。
(二) 學生活動空間照明設備改善:
1. 改善前:本校三連堂前廣場現有500W複金屬燈6盞、1,000W複金屬燈4盞,共7KW。
2. 改善後:在維持原有照度之條件下,將上述設備汰換為250W陶瓷燈具3座,共0.75KW。
3. 使用師生人數:本校三連堂前廣場,除提供進修部同學上課外,尚提供學生課後活動使用。該場地可同時提供予6個班級使用,如以每班使用人數為60人、每日使用4小時、每月使用25日、每年使用8個月為計算基準,運動場每年使用師生人數可達288,000人次。
(三) 教室照明設備改善:
1. 改善前:本校汽車工程館(R棟)共有7間普通教室,照明使用傳統T8燈具總共122組(含廁所及走廊)共13.911KW。
2. 改善後:汽車工程館(含廁所及走廊)T8燈具更換為T5燈具,總計117組,共8.665KW。
3. 使用師生人數:本案計改善7間普通教室,如以每間使用人數為60人、每日使用10小時、每月使用25日、每年使用8個月為計算基準,上述7間普通教室每年使用師生人數可達840,0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