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台電需量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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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系統
需量競價
107年度
案例編號:107-F01-106-PS03 | 行業別:教育業 | 技術別:電力系統(PS)
節省電力
4
(千度)
能源節約量
0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2
(公噸/年)
節省費用
11 仟元/年
投資金額
0 仟元/年
回收年限
0.0 年
案例說明
參加台電需量競價。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 高壓以上經常電力用戶得申請選用(選用三段式尖峰時間可變動時間電價用戶夏月期間及離島地區用戶除外)。
- 經濟型與可靠型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聯合型為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用戶得以月份為單位,選擇抑低用電月份。
- 用戶得選擇每次執行抑低時數為2小時或4小時,以日為單位,每日視為抑低用電1次,每月抑低用電時數不超過36小時。
- 用戶應於抑低用電月份開始前申請本措施,申請時提出抑低用電每度報價,抑低用電每度報價不得高於10元(報價至小數點後2位),並得於抑低用電前一日上午11時前申請變更。
- 台電公司得依系統需要及競價結果,於抑低用電前一日下午6時前或抑低用電前2小時通知用戶(聯合型則通知代表戶)執行抑低用電。
- 由雙方約定,但不得低於最低抑低契約容量50瓩(聯合型最低抑低契約容量為100瓩)。
- 基準用電容量與實際抑低容量:
(2)實際抑低容量:依基準用電容量扣除抑低用電時段最高需量之差額計算,未達最低抑低契約容量者則按0計算。
效益計算說明:
節省電力:3.79千度/年。
經濟效益:3.79千度×3.01元/度=11.41仟元/年。
減少CO2排放量:3.79千度×0.554Kg/度=2.1公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