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燈具改使用LED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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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
LED
112年度
案例編號:112-E04-111-LS01 | 行業別:批發及零售業 | 技術別:照明系統(LS)
節省電力
3,489
(千度)
能源節約量
333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1,776
(公噸/年)
節省費用
9,316 仟元/年
投資金額
26,294 仟元/年
回收年限
2.8 年
案例說明
格柵燈使用T5燈管4支,改為LED平板燈,使效用電能最佳化,提升店鋪照度。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早期店鋪賣場、招牌燈、騎樓燈皆用T5燈管,為提升能源使用效益,新開、改裝店全面使用LED統計111年賣場安裝LED燈共計498店
格柵燈一盞有4支14wT5燈管共56w,平均一家店為40盞,40 x 56
/1000=2.24hkw,每日耗能2.24 x 24hr=53.76度/日,年耗能53.76 x 365天=19622度/年
19622 x 498店=9,771,756度/年
LED平板燈一盞36w,平均一家店為40盞,40 x 36w=1.44hkw,每日耗能1.44 x24h
r=34.56度/日,年耗能34.56 x 365天=12614.44度/年
12614 x 498店=6,281,772度/年
111年共498店使用LED燈,年節省3489千度,平均單店年節省7008度
推估每年可汰換約400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