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控增設自卸船細石料倉卸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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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船
程控
料倉
111年度
案例編號:111-A02-110-PE01 | 行業別:基本金屬製造業 | 技術別:製程設備(PE)
節省電力
294
(千度)
能源節約量
28
(公秉油當量/年)
減碳量
148
(公噸/年)
節省費用
718 仟元/年
投資金額
2,168 仟元/年
回收年限
3.0 年
案例說明
修改程控,使自卸船/CSU可經Y-2/Y-3流程,在BY PASS SCR刮板式取料機的狀態下,使細石料直接卸船至細石料倉。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改善前:因應料場室內化F-1改造工程,自110.01~110.06期間無法供自卸船/CSU直接卸船進料到細石料倉,而需先將細石料卸到料場,再由S/R取進細石料倉,如此一來佔用料地及佔用S/R等問題,且經由二次進料衍申電費耗用問題。
改善後:修改程控,使自卸船/CSU可經Y-2/Y-3流程,在BY PASS SCR刮板式取料機的狀態下,使細石料直接卸船至細石料倉。
修改前使用量=481.4MWh;修改後使用量187.2MWh
節能量:(481.4-187.2)=294.2 (MWh/年)
=294.2*860/9,000=28.11(KLOE/年)
節省金額: 294.2(MWh/年)*2.44(千元/MWh)=718(千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