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明
中山分行大樓建築總面積約17,863.65平方公尺,地上11層樓及地下2層樓,共計13層樓,能源使用主要以電力為能源使用,本案將傳統燈具汰換為高效率LED燈具,大幅降低照明能源使用量,達到節能減碳之目標。
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
本案導入之LED燈具屬於成熟之節能技術,其節能效益已獲得驗證。
本案採用之LED燈具(單盞包含2呎燈管x4)已委請SGS能效檢測,耗電率為36W,單支燈管平均耗電約為9W,燈具照明效率達到103m/W。
執行本案前,本行機電專責團隊及專業廠商充分討論施工細節,並於108年12月汰換B2樓、B1樓、1樓、2樓、4樓、5樓整層及公共走道區域,採用一盞換一盞的方式執行汰換工程。(3樓、6樓~11樓為承租戶)
由先前試行經驗可知,本案施工難度低、照明環境符合需求且節能效益顯著,因此本案之執行具有相當高的完整性與可行性。
消防逃生指示燈已於109年度陸續更換為LED光源,本大樓照明系統採多迴路設計,視需求開啟使用區域之燈具。
使用時間以2,876小時計算
(依據舊建築改善類(EEWH-RN-2015)-各空間分區之營運時間及設備使用標準
1.改善前113.15*2,876=325,419.4kW
2.改善後56.77*2,876=163,270.5 kW
3.節能量325,419.4-163,270.5=162,148.9 kW
4.節能率(162,148.88/325,419.4)*100=49.83%
5.節省電費162,148.9*3.1=502.67千元(3.1元/ kW h/yr)
6.抑低二氧化碳之排放量為162,148.88x0.509/1,000=82.53公噸
註1:節省電力*860/9,000=能源效益
註2:節省電力*0.509=減碳量
110-E03-109-LS01_各項照明設施改善前後照片
110-E03-109-LS01_各項照明改善前後效益表